據媒體報道,近日,石家莊的市民王女士向早報客戶端反映,她報考的駕校前說明了贈送“補考險”,駕校還說每個科目有4次補考費報銷機會。報名駕校后有別的事耽誤了沒來及考,知道她今年補考完科目二了,想報銷補考費用,卻被告知保險過期了,不能報銷,這樣王女士很是納悶。事情的來龍去脈到底怎么回事呢?
王女士告訴記者,她是在2021年2月通過中介介紹給駕;ㄙM2980元報名學車,先將費用給中介,再由中介轉給駕校,整個過程中沒有紙質收據,也沒有書面協議,只有給中介的轉賬記錄。2021年,王女士曾報名初考科目二,但未通過。后來由于疫情和工作原因,直到今年2月份,她才到駕校繼續練車。今年2月至3月,她補考了兩次科目二,然后就向駕校提出報銷補考費用。但駕校工作人員告訴她,“補考險”的保險期限為兩年,目前已過期,費用是無法報銷了。王女士認為,之前從來沒有人告訴她保險期限,她便默認了保期與考駕照的期限一樣,均為三年,王女士要求駕校應繼續保障她的補考費用。
3月5日,駕校工作人員李先生回應記者表示,王女士是通過中介報名學車的,中介呢是只給了駕校學車的費用,這個補考費保險是由中介向保險公司購買的,所以理賠方面的問題與駕校無關。
我們的記者了解到了保險是太平洋保險,我們就打保險公司電話核實情況,了解到,王女士投保的保險名為“機動車輛駕駛培訓學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”,即所謂的“補考險”,有效期至2023年2月。工作人員還表示,由于駕校都是批量購買的,一張保單上有多人,王女士的保單已給到駕校。
法律講解:
石家莊法援律師表示,保險公司沒有義務賠償超出保險期限的費用。如果保險公司將保單發給了駕校,學員能證明駕校未告知保單情況,則駕校存在部分過錯,學員可要求一定賠償。
石家莊法援律師表示,學員需找到能夠證明中介或駕校對學員承諾提供的服務中包含“補考險”的證據,誰對外承諾應由誰來承擔責任,若沒有證據證明,其主張較難得到支持。
石家莊駕校提醒各位學員:
學員在學車前應問清相關事項,并保留相關材料,避免不必要的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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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莊駕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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